摘要:文學批評不可能與價值判斷相分離,其目的并非充當終審法官,而是通過發(fā)掘文學現(xiàn)實中值得珍視的價值,啟迪更好的文學未來。當前的新詩批評,在價值判斷方面存在著諸多不足,集中體現(xiàn)于四個問題:回避進行明確的價值判斷;價值判斷與社會文化和大眾的分離;價值判斷的標準不明晰;對詩歌本體文學價值的忽視。但詩歌評論中的價值判斷必不可少,當代詩歌批評家有著自己獨特的價值判斷方式,沉默法、點將法、闡釋法、挑刺法是其中的典型,它們各具特色又各有其局限。在詩歌批評中充分發(fā)揮價值判斷的作用,應重視其四種基本屬性:建構性、關系性、理據(jù)性、歷史性。當代詩歌界的很多論爭,皆由價值判斷的沖突而起。正確認識價值判斷的含義及可能,積極發(fā)揮價值判斷的建設性作用,必將對營造健康的新詩發(fā)展氛圍有所助益。
注:因版權方要求,不能公開全文,如需全文,請咨詢雜志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