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在我們既往的實地調查中有一個基本的工作模式,即是由采訪者提問,被采訪者作答,然后由采訪者整理成文字,并在最終的調研報告中進行轉述。但是,在調查潮州音樂的樂律問題時遇到的一位被采訪者——陳繼志先生卻迫使我們做出改變。因為陳先生遠遠不是普通的"民間藝人"。他不但有幾十年潮州音樂的演奏經歷,而且還有自己的創(chuàng)作實踐和理論思考。這些嘗試和思考對我們的研究有重要的啟發(fā)作用?;诖?我們將其積累的實踐經驗和對潮州音樂傳承發(fā)展的思考整理成文,并將以此為基礎進行后續(xù)研究。這樣做,既使被采訪者的知識產權得到了應有的尊重,又在研究方法上進行了一種新的嘗試。本文以2016年4月26日的采訪內容為基礎整理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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