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伴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(fā)展、經濟體制變革不斷深化、社會利益格局不斷調整,社會矛盾糾紛呈現出糾紛主體多元化、利益訴求復雜化、糾紛類型多樣化等特點。同時,由于糾紛類型及發(fā)生原因不同,也使得糾紛解決既需要通過正式的法律渠道,也需要個性化的'私人定制'的非訴訟方式。因此,要滿足人民群眾對糾紛解決方式的多元需求,適應糾紛的多元屬性,就必須轉變糾紛解決理念,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,通過整合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、司法調解等多種社會資源,綜合運用調解、仲裁、訴訟等多種方式和手段,形成功能互補、程序銜接的矛盾糾紛有效化解體系,這對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糾紛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將發(fā)揮極其重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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