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稿《華夏傳播研究》需要什么條件?
來源:優(yōu)發(fā)表網整理 2025-04-03 18:28:47 882人看過
《華夏傳播研究》雜志是一本在文化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,由廈門大學傳播研究所主管、廈門大學傳播研究所主辦的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2018年
《華夏傳播研究》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<一>本刊提倡一稿專投,反對專投承諾做出后任何形式的撤稿行為,反對一稿多發(fā)。
<二>摘要是文章主要論點的客觀陳述,要能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或創(chuàng)新觀點,字數為200字以上,避免以“本文研究了……,指出了……,本文認為……”等形式表述。
<三>文章標題用三號黑體,二級標題用四號黑體,三級標題用小四號黑體。級次一般 用一、二、三,(一)(二)(三),1. 2. 3. (1)(2)(3)。序數中文序號用頓號,阿拉伯數字用下 標圓點分開。
<四>注釋是對文章中某一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,也可以是作者對自己觀點的闡發(fā)。注釋隨頁標注,采用“①、②、③……”符號排序。
<五>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(xù)編號,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,最末數字不加標點。如: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,二級用1.1,三級用1.1.1,均左頂格書寫,后空一格寫標題。
<六>文稿要求文字精練、立論新穎、論據充分,文責自負(嚴禁抄襲)。本刊拒絕一稿多投,嚴禁剽竊、抄襲行為,一經發(fā)現,將進行追責。
<七>文中涉及專用符號、專業(yè)術語須準確無誤(避免出現俗語),物理量符號書寫正確,計量單位采用國家標準規(guī)定的法定計量單位;引用公式注明出處。
<八>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,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、項目名稱及編號,多個項目間以“、”分隔。格式如下:基金名稱“項目名稱”(項目編號)。
<九>在首頁地腳處注明資助基金(名稱、編號、內容)、第一作者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、學歷、職稱、從事工作(或主要研究方向)。
<十>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“參見”,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“參見”;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,用“另參見”為引領詞。對立性文獻,則加說明性字句,諸如“不同的見解,請參見”之類。
該雜志旨在推動文化理論與實踐的創(chuàng)新與發(fā)展,為廣大文化工作者、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,主要是探索文化規(guī)律,服務文化實踐。通過發(fā)表高質量的文化研究成果,促進文化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,為文化改革與發(fā)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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