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稿《客家研究輯刊》需要什么條件?
來源:優(yōu)發(fā)表網(wǎng)整理 2024-11-21 18:53:55 568人看過
《客家研究輯刊》雜志是一本在文化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,由嘉應學院客家研究院主管、嘉應學院客家研究院主辦的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1990年
《客家研究輯刊》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<一>范圍:包括但不限于客家傳統(tǒng)文化、風俗習慣、民間藝術、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研究論文。
<二>本刊對擬采用稿件有酌情刪改權,如不同意刪改者,請在來稿中特別聲明。
<三>凡經本刊采用的稿件,即視為作者同意授權本刊對其圖文作品行使網(wǎng)絡傳播、圖書出版等再使用權利。如不同意此項約定,請來稿時注明。
<四>各級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(shù)字連續(xù)編號,左頂格編排,二、三級標題編號數(shù)字之間用下圓點“.”相隔,最末數(shù)字后面不加“.”,例如“1”、“1.1”、“1.1.1”。
<五>稿件中所用名詞術語、人名、地名等的中、外文和漢語拼音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(guī)定使用。計量單位須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》為準,計量單位應使用字母符號而非中文符號。
<六>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,2,…,二級標題用1.1,1.2,…,三級標題用1.1.1,1.1.2,…,以此類推。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。
<七>多位作者不同單位時,請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數(shù)字與作者單位一一對應,一名作者跨多個單位時,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數(shù)字間用逗號間隔。
<八>關鍵詞:3-5個,以分號相隔。應盡量使用敘詞,無法用敘詞的則應根據(jù)文章內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題的自由詞。
<九>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,每頁單獨編碼。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,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,字數(shù)要求可以適當放寬。
<十>來稿若為課題研究成果,則凡被省級以上單位正式立項的課題,應在文中標明課題的立項單位、級別、時間和編號等信息。
<十一>參考文獻必須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5年公開文獻為限,按引用先后順序排于文末,用小方括號將序號標在引用處右上角處。
該雜志旨在推動文化理論與實踐的創(chuàng)新與發(fā)展,為廣大文化工作者、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,主要是探索文化規(guī)律,服務文化實踐。通過發(fā)表高質量的文化研究成果,促進文化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,為文化改革與發(fā)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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