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稿《民情》需要什么條件?
來源:優(yōu)發(fā)表網(wǎng)整理 2025-04-03 18:29:03 57人看過
《民情》雜志是一本在政治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,由吉林省社會工作者協(xié)會主管、吉林省社會工作者協(xié)會主辦的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1992年,國際標準刊號 ISSN:1009-6779,國內統(tǒng)一刊號 CN:22-1321/D。
《民情》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<一>標點符號使用依據(jù)《標點符號用法》(GB/T15834-2011),數(shù)字用法以《出版物上數(shù)字用法》(GB/T15835-2011)為準。
<二>題名要求以準確、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。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,不必使用具有主、謂、賓結構的完整語句,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。
<三>隨稿請附作者簡歷,包括性別、出生年月、學歷學位、職務及職稱、當前研究課題及主攻方向等關鍵信息;論文并請說明創(chuàng)新或發(fā)明的要點所在。
<四>投稿作者文責自負,如有侵權或學術不端等行為,與本論叢無關。審稿期一般為1個月,若作者1月未收到錄用通知,請改投他刊。
<五>縮寫。外文縮寫詞必須符合國際規(guī)范,縮寫在文中第一次出現(xiàn)時需要標明全稱并說明中文含義。
<六>正文中的文獻號碼,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,用方括號。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。引文必須準確,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。
<七>關鍵詞:3-5個,以分號相隔。應盡量使用敘詞,無法用敘詞的則應根據(jù)文章內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題的自由詞。
<八>帶圈數(shù)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。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,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、文獻名、出版地、出版社、出版時間、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。
<九>參考文獻要求在文中對應處以上角標形式按引用順序標出序號。作者超過3個時,只著錄前3個,其后以“,”斷開加“等”。
<十>基金項目論文: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、省級基金或屬攻關項目,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,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。
該雜志旨在推動政治理論與實踐的創(chuàng)新與發(fā)展,為廣大政治工作者、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,主要是探索政治規(guī)律,服務政治實踐。通過發(fā)表高質量的政治研究成果,促進政治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,為政治改革與發(fā)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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