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稿《視聽理論與實踐》需要什么條件?
來源:優(yōu)發(fā)表網整理 2025-08-13 17:19:45 711人看過
《視聽理論與實踐》雜志是一本在藝術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,由山西省教育廳主管、山西傳媒學院主辦的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2021年,國際標準刊號 ISSN:2097-003X,國內統(tǒng)一刊號 CN:14-1405/G2。
《視聽理論與實踐》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<一>一般三至四級標題為宜,不超過五級。正文字號字體均為五號宋體,行間距為固定值20磅。一級標題應加黑居中。
<二>來稿請?zhí)峁┳髡吆喗?,注明姓名,出生年份,性別,籍貫,民族(漢族可不注),學位(或在讀學歷),技術職稱,聯(lián)系電話及通訊地址、郵編。
<三>以最恰當、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、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,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、首字母縮寫詞、字符、代號和公式等。一般字數(shù)不超過25字。
<四>論文摘要: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,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,簡明、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。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“本文”“作者”等字眼。務求簡練,一般不宜超過250字。
<五>論文必須是符合學術規(guī)范、未曾公開出版的原創(chuàng)作品。稿件的文字、標點、年代、數(shù)字等書寫方式均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規(guī)定為準。
<六>采用三線表,必要時可加輔線。表號和表題置于表的上方(小五號宋體字),表題中英文對照。表中量和單位的標示形式同圖(六號宋體字)。
<七>參考文獻是評價論文的真實性、廣泛性的科學依據,也反映出該論文的研究起點、創(chuàng)新、深度和廣度。
<八>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(xù)編排,翻譯文章中,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,并以【*譯注】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;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,應以【*譯按】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。
<九>基金項目: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,請按“項目名稱(項目號)”的形式寫出。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。
<十>文章應主題明確,數(shù)據可靠,圖表清晰,邏輯嚴謹,文字精練,標點符號正確。
該雜志旨在推動藝術理論與實踐的創(chuàng)新與發(fā)展,為廣大藝術工作者、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,主要是探索藝術規(guī)律,服務藝術實踐。通過發(fā)表高質量的藝術研究成果,促進藝術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,為藝術改革與發(fā)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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