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稿《外國法制史研究》需要什么條件?
來源:優(yōu)發(fā)表網整理 2025-04-03 18:27:54 1379人看過
《外國法制史研究》雜志是一本在政法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學術期刊,由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主管、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主辦的期刊,創(chuàng)刊于1984年
《外國法制史研究》雜志投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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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二>本刊采用頁下注,每頁重新編號,注釋編號依次為①②等。
<三>來稿文責自負,但本刊有修改權,如不同意修改,請在稿件上注明。
<四>各層次標題都要簡短明確,同一層次的標題應盡可能“排比”,即詞(詞組)類型相同,意義相關,語氣一致。
<五>參考文獻: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,主要引用近3~5年內的新文獻。按GB7714-87《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(guī)則》采用順序編碼著錄,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。
該雜志旨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的創(chuàng)新與發(fā)展,為廣大政法工作者、研究人員提供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,主要是探索政法規(guī)律,服務政法實踐。通過發(fā)表高質量的政法研究成果,促進政法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,為政法改革與發(fā)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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